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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南平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
2024-03-22 09:23 来源: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:
  

一、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

1.习近平法治思想

责任单位:机关党办、农经与法规科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民法典》

责任单位:农经与法规科

3.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
责任单位:机关党办

4.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》

责任单位:农办秘书科

5.《行政复议法》

责任单位:农经与法规科

6.《行政处罚法》

责任单位:综合执法支队

7.《乡村振兴促进法》《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》

责任单位:乡村振兴指导科、农经与法规科

8.《粮食安全保障法》

责任单位:种植业科、农办秘书科

9.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

责任单位:质监科

10.《动物防疫法》《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》

责任单位:畜牧兽医科、动卫监督所、疫控中心

11.《畜牧法》

责任单位:畜牧兽医科、畜牧站

12.《种子法》《福建省种子条例》

责任单位:种子站

13.《农药管理条例》

责任单位:种植业科、植保站

14.《安全生产法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

责任单位: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

15.《渔业法》《长江保护法》

责任单位:渔业科

二、机关内部学法活动(专题活动)

1.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。

责任单位:机关党办

2.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。

责任单位:农经与法规科

三、面向执法(服务)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(专题活动)

1.结合民法典宣传月,开展“民法典进农村”活动。

责任单位:农经与法规科

2.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,开展“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”活动。

责任单位:市场信息站、农经与法规科

3.结合安全生产月,开展平安农机普法活动。

责任单位:农机中心

4.开展“放心农资下乡进村”普法活动。

责任单位:综合执法支队

5.开展绿色植保普法活动。

责任单位:植保站

6.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活动。

责任单位:质监科

7.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,开展绿色食品普法活动。

责任单位:绿色食品中心

四、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(专题活动)

1.配合省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活动。

责任单位:质监科

2.结合宪法宣传周,联合省司法厅开展“宪法进农村”活动。

责任单位:农经与法规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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